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格鬥

雖然沒有身體接觸,但我眼前已泛現圖象:同行兩個手肘向外撐,疾步向前,不讓旁人追上來,我臉皮薄、又不喜與人硬碰,於是很快遭甩在後方。人家愈勇猛,我愈往後退,不爭了,不想爭。寧願靜靜微笑,等待目標人物瞧向這方才自我介紹。又不是藝人,要拼命擠進鏡頭,而且要站在中間。

所以我活該。向來最入耳的一套是最嘩啦嘩啦的人是最空心的,為免令人見笑,牢記聽多說少,唯望我開口時,沒叫人皺眉。只是我這一套,是否很不合時宜?若競爭等如拋媚眼,要放下自重,我一定輸。或許因為潛意識怕輸,故我愛向往冷門鑽,這回深深反省,終於承認這個弱點。開墾未被人發掘的地方,很費工夫,很累,然而跟紅非我所長,認命吧!

   

1 則留言:

  1. 最恐怖的格鬥是耍手段。
    你們採訪時他/她在一旁side,又話舊料又話碎料。眾人走了,公關後來無意中講起,這仁兄/仁姊折返再問。

    第二種手段﹕
    當著被訪者面前責難你雜誌咪同佢報紙爭,雖然我先報名。

    為什麼有些人要自己着晒,有冇家教?家有冇得教?性格改唔到?性格影響人犯眾憎都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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