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星期日

膚淺的快樂

從前我覺得消閒節目是shopping,匪夷所思,現在卻也逐漸感受購物可以減壓的快樂。畢竟只要肯花錢,很容易就得到滿足感(當然買的是喜歡甚至需要的東西),不像其他事,可能花很大努力都未必實現。買東西,只需留意表面,不用太用腦,其他,卻隨時要深入研究。況且政府派六千元,多了個墮落的藉口。

好天星期日

下了好幾天雨,今天天空較昨日更藍,可惜我在家也要工作,不然無法出差,不能在出門前完成工作。不能享受晴天下的大自然,委實可惜。出差因而也成了透氣的空間。久不久要在家工作,有時懷疑我是不是工作狂,但實在有些工作難以在公司做,因為總有形形色色的事務,不能專注。

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

見與不見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裏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裏
不捨不棄
  
來我的懷裏
或者
讓我住進你的心裏
默然 相愛
寂靜 歡喜  

  
這首詩因《非誠勿擾2》而著名了,查其名是《見與不見》,起初人說作者是倉央嘉措,後來有人更正說是扎西拉姆·多多,詩的原名是《班扎古鲁白瑪的沉默》,與愛情沒關係。有人還找來與《見與不見》相關的文字放上網。網上的東西彼此抄襲,要考證要費一些工夫。但管它哩,《見與不見》一定叫人想起愛情。相見爭不如不見,但不見,對方又默默癡癡等待的模樣,不知見還是不見,唯有發怔。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決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說到心坎裏。怕失去,不如沒有,不如想著自己不會有,有天失去,不過打回原形。

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忽然之間

很久以前從收音機聽到一首歌,雖然只聽明白一句“我明白,太放不開你的愛”,但那已叫我剎那無語了。這首歌是電台主持人很喜歡的吧,久不久就聽見,尤其在晚上,但很少人介紹歌名,是現在的潮流。
終於知道是莫文蔚唱的,在YouTube看到mv,又找到完整的歌詞,太好了,沒有令我失望,填詞人之一是周耀輝。喜歡那沒言明的情愛,餘韻裊裊,說不出的惆悵。

曾經有個很愛很愛我的人,但我終究與他分開了。忽然之間,我想起他。
“太放不開你的愛 太熟悉你的關懷
分不開想你算是安慰還是悲哀”
只有經歴過,才能寫出那份分而不捨。

忽然之間 天昏地暗 世界可以忽然什麼都沒有
我想起了你 再想到自己
我為什麼總在非常脆弱的時候 懷念你

我明白 太放不開你的愛 太熟悉你的關懷
分不開想你算是安慰還是悲哀

而現在 就算時針都停擺 就算生命像塵埃 分不開
我們也許反而更相信愛

如果這天地 最終會消失 不想一路走來珍惜的回憶 沒有你

我明白 太放不開你的愛 太熟悉你的關懷
分不開想你算是安慰還是悲哀

而現在 就算時針都停擺 就算生命像塵埃 分不開
我們也許反而更相信愛

整整一天坐在桌前看書

很久很久沒這樣做,甚至忘了對上一次是何時。通常是在坐地鐵、等車、等人時看,斷斷續續。專注一段時間看書,是久違的美好。
是很單純的一天。足不出戶。早上起床即開電腦,已成了改不掉的習慣;喝過數杯茶,讀過新聞後,略略整理過來,沒什麼好做﹣﹣好一個沒什麼好做,倒讓我想好好讀完一本書。窗外的空氣像給微細的沙子塗花了。既沒有誘惑出外,讀書最好。
我像從前準備考試的樣子﹣﹣現時我要認真讀一些東西時都是這樣子,把陳冠中的《盛世》放在桌上,抬眼正是窗,看著天色轉暗。一月去沙巴旅行,把《盛世》帶了去,離開那天中午,帶了書本去咖啡店,跟著買東西,直至乘車去機場時才發現丟了書本。把《盛世》留在沙巴,是篇文章的好名字吧。
大半天內讀畢了書,暢快。一氣呵成的飽滿和痛快,是只看互聯網文字的人沒法感受的。看不是時事的文字,精神像肥沃了。值得讀的書不太多,開始尋古。要多讀。疏懶了一段日子,要勤讀。
然而我寫的文字也是短暫,苦思熬出來的文字,不會延長攫取的注意,那是向自己交代。

2011年2月5日星期六

豈是增加供應就能解地產之毒

有無樓、買不買樓,是由小至大香港人都會問會想的問題。大學畢業時,同學已在討論應否買樓,那時樓價與我們的薪金相比也是很高,我們的掙扎和今天的大學生差不多,“總要先上車。”一個女同學的答案,我記憶猶新,料不到這個信念橫行至今,近乎是香港人的宗教,除了SARS時期。
即使有能力買樓,是否“買得落手”是另一回事。看過新樓的示範單位,房間的長度只可放下一張床、一個只能掛十件衣服的衣櫃和一張床頭几。想了好一會,總覺得欠了什麼,終於恍然,原來房內沒有枱,更沒有書櫃!在發展商心中,書的價值可見一斑。
問地產經紀,他略尷尬地說可在房外看書或做功課,否則可砸爛牆,擴大空間,重組房間的規劃。天呀,用數百萬元或過千萬元買樓後,仍然花這些工夫,這樣子賺錢真太容易吧。至於首富旗下的新樓住了二、三年就會有東西剝落的故事,更是眾所周知!
近十年樓宇的醜聞,罄竹難書,但大家一邊指責地產商,一邊奉上血汗錢買樓,為什麼?全因大家認為樓會升值,不然怎會花錢買次貨,甘願一早背著供樓的重擔,失去自由?買樓既然可滿足居住需要,又能致富,大家對這猶如飲鴆止渴的遊戲甘之如飴,像玩個接火盆的遊戲,租樓則等如替人供樓,令地產的惡勢力不住增大。注意,我談的地產惡勢力不止地產商,還有地產公司僱員(一定要加入唱好遊戲,不然誰出糧?)、地產經紀等有關得益者。
現在社會充斥一種論調:只要增加供應,就能令樓價下調,減少民怨。然而,若政府不制止地產商不義的賺錢的方法,他們取得珍貴的地皮後只用下等材料建蚊型空間樓,香港只會繼續由地產荼毒。當然,今天地產變成霸權,政府不可推卸責任,惟現在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糾正﹣﹣太多行業由地產商主宰,包括傳媒。

2011年2月4日星期五

執紙皮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在將軍澳一個普通社區,落街就看見四個執紙皮的婆婆和中年婦女。我把紙盒、紙皮箱、舊雜誌給她們,她們咧咀而笑道謝,我心內慚愧得很:該是我們多謝你呀,你替我們把紙皮的價值善用至最後一分鐘。
問了兩位執紙皮的婆婆,都是八十歲左右,她們不是靠賣紙皮過活,子女有給零用,只是不多,能夠幫補多少就多少;執紙皮要四處走,就當做運動,又可解悶。一架手堆車的紙皮,賣得六、七十元,可以飲餐茶。草根人家的生活,就是這樣子。其他錢,要留在非常時期用。
八十歲的人,經過戰亂,晚年還要這樣生活,我們豈能不羞愧?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