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讀到鍾楚紅喪夫的新聞,心有戚戚。
他們那樣恩愛,突然失去另一半,痛楚何其大,何況走的年輕,留下的更年輕。
他們結婚時,沒想過只能共對十六年就要永訣吧。
很難很難才找到相愛又能相處的人,只有十六年,委實太短。找到的人,必須珍而重之。
驟然想起,陳修治和丘世文都是在五十歲左右病逝,林振強好像也是。為什麼有才情又善良的人這麼早離開?
2007年9月2日星期日
搵個好老公
今晚亞視國際台有個新節目"How to find a husband",三十七歲的Sally Gray決定在十週內覓得夫婿,於是廣告天下,並將搵老公過程拍下來,今晚是第一輯。按節目介紹,她在在電視台工作,假如是真的,一宗私事變為公事,因利成便,隨時令她走紅兼助她找到好老公--即使十週內找不到,觀眾知道後也會將之傳開--豈不一舉數得?
什麼文化差異,只要是單身女子的煩惱,就是中外相同。若干年前的Bridget Jones' Diary已是一例,擊中多少女子的心事。今天的Sally Gray不是虛構,縱然她說單身不是罪,但潛藏的人生取向作粹,女子到了一定年紀,就焦慮起來。
節目最深得我心的是,求愛專家提醒Sally不要處處表露出找夫婿的心急,最要緊是從容,免得嚇壞人。
兩個人是否合得來,總要花一段時間才知,若是找伴侶,更不能一蹴即就,怎能向第一次見面的人表明是找丈夫?難道對方沒興趣或不合意,就即刻掉頭走?
什麼文化差異,只要是單身女子的煩惱,就是中外相同。若干年前的Bridget Jones' Diary已是一例,擊中多少女子的心事。今天的Sally Gray不是虛構,縱然她說單身不是罪,但潛藏的人生取向作粹,女子到了一定年紀,就焦慮起來。
節目最深得我心的是,求愛專家提醒Sally不要處處表露出找夫婿的心急,最要緊是從容,免得嚇壞人。
兩個人是否合得來,總要花一段時間才知,若是找伴侶,更不能一蹴即就,怎能向第一次見面的人表明是找丈夫?難道對方沒興趣或不合意,就即刻掉頭走?
2007年9月1日星期六
好友的文章
好友可以尖銳,但她為人厚道,禮數週全。閱這闕短文,不禁莞爾。從文字確可以看性情。
今年走入Book Festival 會場,發現Book場與Fringe場有極大對比: 英國的出版界,仍是非常 「白」的社群。
場地似園遊會,草地上都是悠閒的紳士淑女── 有色族裔差不多在場中絕跡。
黑人黃人在講座中提問,主持人表面上客氣禮貌,但在不經意的小地方,卻掩蓋不住英語作為強勢語言,某些白人習慣了的優越感,及把亞非拉人氏當成unclassified, 「他者」﹝the other﹞的態度。
以翻譯工作坊為例,主持人預備的「外語」材料,是指德法西意瑞丹荷; 沒有亞非語。
主持人溫柔有禮地問了水記一句:「Let's take a look at... What are the difficulties translating into Chinese?」
水記還在禮儀周周地發呆, 旁邊一名英國男寫手已反唇相稽: 「I beg your pardon, did you say Chinese is a minority language?」
既然有人幫拖,就不妨玩下去 : 「哇哈哈哈, in terms of headcount we are not that few, you know.」 人多好辦事,這時派用場。
夢裏不知身是客。
寫字是一種孤獨的活動。 天天寫, 寫了十幾年, 已習慣文棍這身分,只想努力把字寫好,沒想其他。
冷不妨跑到公開書展上,文棍仍然隱晦地分顏色; 黑人黃人是少數異類,某些白人是不懂得把你看作「文棍同業」的。
全文見:
http://forestflame.spaces.live.com/blog/cns!9064C83BB259727E!1855.entry
槍手/翻譯工作坊──外邦人手記
場地似園遊會,草地上都是悠閒的紳士淑女── 有色族裔差不多在場中絕跡。
黑人黃人在講座中提問,主持人表面上客氣禮貌,但在不經意的小地方,卻掩蓋不住英語作為強勢語言,某些白人習慣了的優越感,及把亞非拉人氏當成unclassified, 「他者」﹝the other﹞的態度。
以翻譯工作坊為例,主持人預備的「外語」材料,是指德法西意瑞丹荷; 沒有亞非語。
主持人溫柔有禮地問了水記一句:「Let's take a look at... What are the difficulties translating into Chinese?」
水記還在禮儀周周地發呆, 旁邊一名英國男寫手已反唇相稽: 「I beg your pardon, did you say Chinese is a minority language?」
既然有人幫拖,就不妨玩下去 : 「哇哈哈哈, in terms of headcount we are not that few, you know.」 人多好辦事,這時派用場。
夢裏不知身是客。
寫字是一種孤獨的活動。 天天寫, 寫了十幾年, 已習慣文棍這身分,只想努力把字寫好,沒想其他。
冷不妨跑到公開書展上,文棍仍然隱晦地分顏色; 黑人黃人是少數異類,某些白人是不懂得把你看作「文棍同業」的。
全文見:
http://forestflame.spaces.live.com/blog/cns!9064C83BB259727E!1855.entry
用回黑白電視
早已承認我是科技盲,亦沒興趣追科技,什麼新產品、新功能,我只懂其名稱而不知所以然。手提電話縱已變得曉飛,但我用來用去都是打電話,儲電話,其次是短訊,但也用得不多,所以一直很滿足於用Nokia 2100,雖然這機舊得連二手市場也沒有踪影,但她鈍鈍的,很像我。我沒想過會用多於一千元買手機,直至六個月前通訊公司主動送上一部Toshiba TS32,我才恍然手提電話的功能猶如PDA;各種玩意和功能,令我眼界大開;screen picture原來也有些質素不俗的,我立時覺得像由黑白電視一躍轉用Plasma/LCD,內心冒起「終於追上潮流」的亢奮。
可是,前天TS32的按鍵有問題,於是昨天拿去修理。感嘆一:Nokia的手機真的好,用過兩部都沒事,反而是2003年用Sony Ericsson T100(只是四年前,怎麼感覺像史前?),用了不過一個月已需維修多次,從此不用Sony Ericsson。TS32的機身很薄,我最喜歡,起初很不習慣其menu,畢竟用了Nokia多年,但如此又新又漂亮的手機,數個月內按鈕有問題,不能不說有點失望。感嘆二:修理電話的地方,不再是工場之類的地方。我看著職員,在光亮明麗的門店,用滑鼠在notebook快速溜動,又使勁按我那部TS32的鍵,奇怪怎麼我按不下去,但她就辦到;我內心不禁驚訝:不需用螺絲批之類的工具嗎?我究竟落後了幾多代!
沒有手提電話,是這代人最渾身不自在的事。突然記起,尚有2100,我沒把她扔掉。當我再把她拿在手裏,不禁微笑:很久沒見。白色的膠殼,透著十分淺淡的粉紅,不是喧鬧地與別不同。义了電,我又有手提電話可用了。
只是,分別確令人生疏。從前不用menu都知道怎麼用的2100,如今要摸索一會。沒有繽紛的色彩,竟覺得有些乏味,縱然我都只用來打電話、收短訊。
由奢入儉難,真的難。教育小孩子,寧願他們儉。幸好自小節制。
無論多久的伴,一旦放下了,就是放下了,要用更多的力氣,才能回復舊觀。
可是,前天TS32的按鍵有問題,於是昨天拿去修理。感嘆一:Nokia的手機真的好,用過兩部都沒事,反而是2003年用Sony Ericsson T100(只是四年前,怎麼感覺像史前?),用了不過一個月已需維修多次,從此不用Sony Ericsson。TS32的機身很薄,我最喜歡,起初很不習慣其menu,畢竟用了Nokia多年,但如此又新又漂亮的手機,數個月內按鈕有問題,不能不說有點失望。感嘆二:修理電話的地方,不再是工場之類的地方。我看著職員,在光亮明麗的門店,用滑鼠在notebook快速溜動,又使勁按我那部TS32的鍵,奇怪怎麼我按不下去,但她就辦到;我內心不禁驚訝:不需用螺絲批之類的工具嗎?我究竟落後了幾多代!
沒有手提電話,是這代人最渾身不自在的事。突然記起,尚有2100,我沒把她扔掉。當我再把她拿在手裏,不禁微笑:很久沒見。白色的膠殼,透著十分淺淡的粉紅,不是喧鬧地與別不同。义了電,我又有手提電話可用了。
只是,分別確令人生疏。從前不用menu都知道怎麼用的2100,如今要摸索一會。沒有繽紛的色彩,竟覺得有些乏味,縱然我都只用來打電話、收短訊。
由奢入儉難,真的難。教育小孩子,寧願他們儉。幸好自小節制。
無論多久的伴,一旦放下了,就是放下了,要用更多的力氣,才能回復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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